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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0章 第 110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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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記事起, 林森就被人喊野孩子, 因為他媽未婚先孕, 懷孕後不肯打掉孩子,後來也不願意結婚, 一直頂著許多人的罵名。

直到他七八歲的時候,他媽和他親爸相遇,林森才知道親爸從一開始就不知道自己的存在,並不是有意拋棄他們娘倆。

為什麽回歸家庭後,林森會姓‘林’,那是因為他媽總喊他爸愛稱, 林森一直不知道親爸姓什麽。他媽為了不讓林森受到傷害,直到他爸把那女人踢出家裏,才把他接回去。

那時候, 林彬彬早一步改了姓氏,林森便以為他爸姓林,在和他媽去改姓氏的時候, 一切準備就緒, 他媽臨時鬧肚子,便交代他留在原地, 到時候把要改的姓氏告訴警察就成。

也就那麽巧, 那時候大家都忙著跟林蓉和林蓉背後支招的溫秋雨鬥,鬥得頭昏腦脹,誰都以為孩子會從另一個親人身上得知家中姓氏,也一直顧不上管孩子。

以至於等小三媽從廁所出來時, 早已塵埃落定,林森高高興興的拿著戶口本給小三媽看。

小三媽當即差點氣暈過去,自家兒子竟然跟了丈夫原配姓!

本來這種事情,錯了再改就是了。

要命的是,鎮上警局裏以前的局長是溫老爺子老戰友的孩子,局長對溫家照顧有加,且溫老爺子性子好,很少麻煩他們,還經常帶些山貨,以朋友名義送給底下的小警察。

一開始是看在局長面子上,後來則是真心跟溫家交好。

局長升遷後,以前的小警察有些也升了職位,成為長官,以朋友關系跟溫家相處,新來的小警察又因為上司跟溫家關系融洽,後來又成為了朋友。

當初林蓉離婚,溫秋雨對這方面的事情並不是很了解,畢竟林蓉離婚的事情,跟溫秋雨當年性質完全不同,因此上警局那邊了解情況,無可避免的就說起了林蓉的事情。

小三帶著兒子來改姓,名字都對的上,且一開始小三就把丈夫姓氏說了出來,就跟溫秋雨口中所說的那家人對了個正著。

小三鬧肚子是意外,但小三兒子不明就裏,以為他爹姓林,明明已經聽小三媽說過姓氏的警察就選擇性遺忘了小三的話,把他兒子改成林姓。

小三和渣男鬧著要重新改,局子裏的人只要橫眉冷對嚇唬一番,說他們不尊法紀,是在拿警局開玩笑,不要臉的小三渣男就不敢再說什麽,只能灰溜溜的離開。

林森得知真相後,氣得咬牙切齒,對林彬彬和林蓉更是恨的聽到名字就胃痛。

氣的。

林彬彬逛街,逛到了自家門口,幫著自家媽整理貨櫃的林森一擡頭看到熟悉的身影,立馬丟下手裏的東西竄了出去。

“林彬彬!”

婚生子和私生子見面,分外眼紅。

難不成就只有林森恨林蓉和林彬彬嗎,真正有資格去恨的,是林彬彬他們才對。

只是林蓉這些年過得舒坦,又忙碌,根本沒有時間,也沒有這個心思去給自家兒子灌輸什麽亂七八糟的思想。如果有什麽想法的話,那就是希望林彬彬能夠向溫家幾個孩子看齊,爭取考上京市大學,為她爭一口氣。

過年這幾天,原本應該一個人在家裏清清冷冷過年,滿心鉆進牛角尖的林彬彬,在溫家這個溫馨有愛大家庭中度過,又拿了那麽多壓歲錢,早就把不開心的事情拋開大半。

現在看到林森,只是眉眼冷下來,心中沒有怨憤,只有看到垃圾的煩躁。

“幹什麽。”

除了自己的姓氏這幾年莫名奇妙怎麽都說不通當地警局改過來之外,其餘事情上,林森一直覺得自己才是勝利者,林彬彬他們母子倆就是一對被掃地出門的失敗者。

在他媽的描述中,林蓉才是小三,插入他爹媽之間的感情,才導致他媽孕中被逼離開,讓他爸被迫取林蓉這個壞心腸的女人,還有了林彬彬這個野雜種。

林森滿腔惡毒的話語,想要奚落林彬彬,首先落到林彬彬頭上——

頭發幹幹凈凈,還非常順滑,一點不毛躁。

算了,看臉——

臉蛋白白凈凈,眉清目秀,臉頰也沒有因為沒錢吃飯常年餓肚子而瘦的皮包骨。

算了,看身材——

身材挺拔,雖然不像溫涼和白臨夕那般遺傳家裏的大高個鶴立雞群,但比普通男孩子還是要高不少的。比如跟林森相比,兩人只差一歲,但身高差大半個頭……

算了,還是看衣著吧——

算了,衣著也不看了,雖然他家裏不算有錢,買不起那些名牌貨,但的確也看不出是什麽地攤貨,至少應該跟自己的衣服布料差不多。

那鞋子?

哎喲嘿,終於看到能夠吐槽的一點了!!!

林森跟抓到林彬彬什麽證據似的,哈哈大笑:“誰不知道望雲居只賣衣服和床上用品,你連這都不知道,竟然還穿了一雙帶望雲居標簽的假鞋,哈哈哈,真是笑死人了,沒錢買的窮逼。不像我,我爸媽都疼我,還承諾開學前,會給我買一條望雲居的夾克衫。”

“望雲居你進去過沒有?”

“你個窮鬼,你和你媽被趕出我家後,恐怕連稍微像樣一點的店都不敢進去吧。”

“我就進去過,人家的店鋪,嘖嘖嘖,跟皇宮一樣漂亮,裏面的花,大冬天還能開,香噴噴的。我看中的那件夾克衫,一件就要1200塊錢!”

“1200啊,你怕是這輩子都沒見過吧,窮逼!”

“還有你這身上的衣服,不知道是跟誰借的,就為了穿出來充充門面吧,表面看著還行吧,就是連個標簽都看不到。”

“來來來,讓我看看,你這衣服是什麽牌子的,說出來好嚇我一條哈哈哈哈!”

林彬彬本來想躲,但他是個善良的孩子,人家都求著想要看看他的衣服牌子好嚇一跳了,他也就站在原地,讓林森上下打量,然後粗手粗腳的開始翻他袖子,袖子上也沒有,忍不住嘲笑:“還真是沒牌子的。”

說著,隨手翻了下林彬彬的帽兜。

林彬彬今天穿的是紅色羽絨服,是剛從望雲居的產出廠直接挑的。

羽絨服要比大多數冬天外套都要貴,一件春天的普通夾克衫都要一千二了,冬天奢侈品牌的羽絨服,那真的是三千塊錢都拿不下。

帽兜一掀,看到望雲居的標志。

林森:“哈哈哈哈!!!”

林森笑的眼淚都快掉出來了,蹲下來去看林彬彬的屁股兜,果然,被羽絨服遮蓋著的屁股兜上,也有個望雲居的標志。

林彬彬不反抗,林森就繼續瞅,拉開林彬彬的羽絨服外套,裏面的黑色高領毛衣上,依舊是望雲居的標志。扒開高領,裏面的保暖內衣都是望雲居的。

林彬彬:“……”

林森笑的喘不過氣,看著林彬彬,眼神輕蔑:“我知道你這個人愛面子,但也不能可著望雲居一個牌子的羊毛使勁兒拔啊。你這全身上下,如果就連鞋子都是望雲居的,這一套怕是要上萬了吧!”

林彬彬不說話,林森就當他是心虛了:“一開始我還以為你傍上了什麽稍微有點小錢的朋友,人家衣服多,你可能做了什麽東西,讓別人願意借你這一身行頭出來逛街。現在我看,果然是物以類聚,人以群分,你不是什麽好鳥,你交的朋友也虛榮,怎麽著,看別人穿望雲居的衣服,眼紅了是吧,所以渾身上下都弄望雲居的仿牌?”

從頭到尾,林森都不覺得這身衣服是林彬彬自己的,因為就算是仿牌,這羽絨服款式看著還挺像大牌的,別說是不是大牌了,就算是普通牌子,都不會便宜到哪裏去。

家裏也給他買了好幾件,一件少說要兩三百塊錢,哪裏是被從家裏趕出去的窮鬼買得起的。

他都聽說了,好像是林蓉母子被掃地出門以後,他們沒地方去,又被廠裏辭了,也沒錢交房租,灰溜溜的去了鄉下,給一戶鄉下泥腿子看家做保姆來掙錢養家呢。

鄉下泥腿子能有多少錢,給的保姆費能讓林彬彬上得起學,吃飽穿暖,就頂天了吧。

還有那鞋,誰知道望雲居是出了名的只有衣服和床上用品,但沒有鞋子。

仿衣服,說不定還能糊弄糊弄,竟然還仿到鞋子去了,真是沒見識。

雖然說吧,那鞋子也不知道是哪個服裝店仿的,款式還挺好看,看起來真的比好多大牌鞋子都要好看大氣,穿在林彬彬這麽個廢物腳上,真是可惜了。

林彬彬從頭到尾只說過一句話,林森就在那裏叭叭叭個不停。看著對方眼裏的嘲諷,林彬彬竟然也不覺得生氣,甚至覺得好笑。

原來當初那個壓在她媽頭頂上,把他媽壓的喘不過氣來的小三,其實也就這樣。從林森身後看過去,小三正一個人在店裏忙碌著,店裏放著音響,很吵,她一個人忙活著,頭也不擡,也沒聽到外面的動靜。當年看起來年輕又時髦,還燙著大波浪卷的漂亮女人,看著他媽,盛氣淩人的仿佛自己才是正室。如今卻像個普通家庭婦女那般,皮膚微微發黃,那頭卷發已經被剪掉,像個鍋蓋頭,估計是為了幹活方便。身上圍著有些油膩的圍裙,嘴唇不高興的緊抿著,時不時開口說著什麽,仿佛隨時都要怒氣爆發的模樣。

而當年據說這輩子都只愛白月光一人的男人,中年發福的癱坐在椅背上,一邊瞇著眼抽煙,一邊看報紙。從側面看過去,他原來那頭濃密的黑發,已經又禿頂的局勢,發際線過分往後,眼部皮膚松弛,肚子挺的跟懷孕五六個月的孕婦似的。

一點兒也看不出當年被林蓉精心照顧打扮後的英俊瀟灑、風流倜儻。

男人似乎是被罵煩了,一拍桌子,站起來,指著女人的鼻子大罵,女人摔掉手裏的抹布,跟男人推搡起來。最後,男人大概是覺得沒面子,狠狠給了女人一巴掌。

那個曾經被護的密不透風的嬌花,曾經發誓一輩子要對她好的男人,看著被自己打倒在地上的女人,一點兒憐憫心都沒有,應該不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了。

再看看趾高氣揚的林森,屋裏動靜這麽大,他也只是回頭看了一眼,見他爸又打他媽了,只是皺皺眉頭,又習以為常的轉過頭來,仰著下巴,口中張張合合的說著什麽。

林彬彬一下子從一種奇怪的狀態中脫離出來,周圍的聲音再次傳入耳中,還有林森難聽的話語。林彬彬卻只是笑了笑,什麽都沒說。

其實他應該說點什麽的,比如告訴眼前這個井底之蛙,告訴他,林蓉一個月的工資,比渣男半年工資還多,比小三辛辛苦苦賣鹵肉兩個月還要多。比如告訴林森,林蓉每年的年終獎,是當年12個月的月薪總和。而今年更是漲到了當年月薪總和的三倍!

林彬彬身上穿的這一整套,加起來的確要過萬,別說是溫家送的,就是真要自己買,林蓉也買得起。而不是像林森這樣,過年新衣服買不了,只能攢錢,攢到開學前,才能為了買一件才1200塊錢的夾克衫得意的就跟開屏的孔雀似的。

或者告訴林森,今年他拿的壓歲錢,就是自己跑去望雲居花錢買,都能直接買兩三件他一心想要的那件夾克衫,所以別在自己面前逼逼。

萬千話語,他最終卻只發出了一個嘲諷的‘呵’字。

只有沒用的男人,才會靠著別人的成就來打擊敵人,盡管那個所謂的‘別人’,是他親媽。

要打臉,他就要親自上手,靠自己賺錢,然後當著這一家子的面,啪啪打的響亮。

當然,這其實只是一點。最重要的是,這一家子太不要臉,林彬彬怕自己說出林蓉的工資狀況後,會比渣男他們纏上。

到時候會給他媽和溫家帶來麻煩。

林森看著林彬彬露出一副‘愚蠢的凡人’表情,氣急,也不管手裏有什麽,惱火急了就要往人頭上砸。

然後下一秒,他的手被一只成年男人強勁而有力的大手捏住,捏的太用力,讓林森感覺自己的手腕骨都快要被人捏碎。

作者有話要說:  雖然只有一章,但是個肥章,真噠!

林彬彬不是本文路人,他是溫暖手下對溫家忠心不二的未來一員大將,所以占據了幾章篇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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